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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次数:1829     发布日期:2022/12/2 12:11:57      

郴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

关于转发《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郴州,市民政局下发了《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提倡社会组织参与“四个小屋”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地域是西河沿线带的苏仙区栖枫渡村头村、北湖区月峰镇小埠村。时间为2022年11月—12月底。现转发《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市青商会是参与单位之一,请会员认真学习、自愿参与。如捐款请转账至:郴州市天柱公益促进会;开户行:建行郴州五岭支行;账号:43050170413600000036。请会员单位将捐款捐物情况及时上报商会办公室。

 

附件:《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郴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郴州市民政局“四小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根据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 号)、《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发〔2022〕5 号)、《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民发〔2022〕24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二、活动主题

社会组织参与“四个小屋”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宝贝小屋、阅读小屋、直播小屋、医生小屋”等专项活动,重点为乡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乡村志愿服务常态化。

四、参与单位

苏仙区民政局、北湖区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市天柱公益促进会、市旅游文化产业促进会、市耒阳商会、市福建商会、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市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市好人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市读书协会、市启辰恒福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电子商务协会、市广告协会、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市建筑业协会、市阳光志愿者协会、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市广东商会、市湘南市场商会、市农业企业协会、市快递行业协会。

五、具体要求

(一)“四个小屋”建设内容

1、“宝贝小屋”建设。针对示范点帮扶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事实孤儿的少年儿童,由社会组织对帮扶儿童的个人居住房间进行装饰,添置生活、办公用品,改善其生活学习条件。

2、“阅读小屋”建设。由示范点帮扶村提供场地,社会组织负责场地布置、购置书柜书桌、捐赠书籍,当地村委会负责实施“领读计划”,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3、“直播小屋”建设。由示范点帮扶村提供场地,社会组织负责场地布置,直播技能培训,推动当地农副产品外销,支持民宿、旅游等产业发展。

4、“医生小屋”建设。对示范点帮扶村的卫生室场地布置,加强村医培训,提升村、社区的医疗卫生水平。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定点帮扶,为困难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助。

(二)实施地域:

苏仙区、北湖区西河沿线带乡镇作为示范点,开展“四个小屋”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具体为:

1、郴州市苏仙区西河沿线带栖枫渡村头村;

2、郴州市北湖区月峰镇小埠村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12月底。

                                郴州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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