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 |
点击次数:7309 发布日期:2021/8/3 11: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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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商会全体党员、全体会员单位: 近期,我省常德、长沙、张家界、株洲、益阳、湘西自治州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本次疫情传播速度快、扩散风险大、外溢范围广,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郴州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郴疫防[2021]7号)和《郴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严格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体会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市青商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陈海龙 市青商会会长 刘武鑫 市青商会党支部书记、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 罗永周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曹 霞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臧志波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邓成辉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周晓分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黄杰清 市青商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 陈禹贤 市青商会秘书长 王红梅 市青商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会长周晓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会员单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建立应急指挥体系,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应急值守。 2、会员单位办公场所和施工场地的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落实进入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二)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自8月3日起,会员单位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疫情地区(城市);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返郴,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个人及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健康码或行程卡出现红黄码(卡)等要主动报告社区,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告或瞒报、谎报、缓报,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三)配合市工商联做好联点社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按照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联点包干社区的部署,安排派驻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组。按照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市工商联将指导帮助郴江街道民权社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全体党员要服商会党支部和联点社区安排调度,落实工作任务。协助社区引导广大群众落实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加强通风消毒、监测个人健康、主动报告信息等防控措施。 三、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干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抓好有关部署和决策的落实工作。 2、严明纪律,狠抓落实。要做好应急值守准备,随时待命。主动掌握防治疫情工作情况和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动态。要强化会员单位的舆情管控,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3、加强信息报送,做到情况明、数据实、行动快。请会员单位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商会办公室(王主任18907357322)。
郴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党支部 郴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 2021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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